文:邱奕寧

2000年歐盟在里斯本協議中訂定下 25% 這個目標數字,希望 10 年後歐盟各國勞動市場的高階管理職位的女性能達到四分之一比例,其中包含教授人數。5 年後,荷蘭政府發現慘了,25% 根本不可能,趕快自行打折後宣布女性教授數的目標改為15%,2010 年結果出爐,女教授比例還不到12%

得知這些訊息時,我無法掩飾內心的驚訝之情。當然,職場中的性別劃分與不平等差異早已不是甚麼新聞,但內心隱約地對西北歐國家的兩性關係依然存有種美好的刻板印象。乍到荷蘭此地之時,看見荷蘭奶爸們身上掛著寶寶或推著嬰兒(菜籃)車,我與身邊友人內心總會嚷聲讚嘆一下,誇張的會拿出相機放到臉書上獲得雙位數的讚。

真的是待久了聽多了,也才知道荷蘭有他們自己的兩性問題。

荷蘭女性全職工作率……18%

在荷蘭,性別平等的觀念思想是普遍、是理所當然。你如果跟荷蘭女人說:「女人就是要輕聲細語、腰束奶澎無小腹、在家中照顧公婆」,我只能說 good luck。但有趣的是,「男人女人都是人」觀念的普及,並不意味著指標性的成功。

首先,荷蘭全職女性比例並不高,事實上比台灣全職女性比例還低,總共18%的荷蘭女人每週工作超過 35 個小時,其他的兼職工作(註3)。再來,這兩成的女性兼職與否,有沒有小孩是關鍵,36~40歲的荷蘭女性,如果沒有小孩,每周平均工作時數 34 小時;如果有小孩,平均工作時數 7.5 小時(註4)。

我問那位荷蘭歷史女教授,為什麼這個性別平權出名的國家,女人這麼傳統顧家? 她說,早期歐洲資產階級文化的發展,荷蘭人對休閒、家庭、個人私生活跟工作的平衡是高度重視的,在家中的荷蘭女人地位並不居於在外工作的男人之下,甚至很早以前就已強勢為名(笑)。生活中男女彼此尊重、互相分擔的平等相處。但近代發展中,一次二次世界大戰和教育普及化,女性開始進入勞動市場,但高度重視「家庭生活」的荷蘭傳統並沒有因此動搖。

家庭vs.工作,荷蘭女人永遠的抉擇

在這場經濟歷史的「誤打誤撞」中,乍看美好的(女子)烏托邦就這麼成了:荷蘭女子的社會地位、在家說話說得多大聲,跟她們賺多少錢沒有絕對相關性。

即便有著不一樣的經濟歷史、性別文化、社會制度的國家,台灣和荷蘭兩國的女人們同樣面臨以家庭管理為重的傳統,以非常不一樣的方式處在「家庭v.s. 工作」的矛盾困境中:台灣職業女性的兩頭燒和社會中奇低的出生率;荷蘭女性在職場中發展的困難和經濟的不獨立。

2014年荷蘭新聞興奮地大肆宣布, 25-30歲的荷蘭輕熟女們,史上第一次賺的比荷蘭男人還多。我和幾位荷蘭年長女人分享這則荷蘭新聞時,換得的竟然都是一陣鼻孔輕笑。他們說,看看30到40歲的那群吧,那才是真的有了小孩的得要選擇的年紀。

註1)資料來源: VSNU, 2012

註2)資料來源:University World News

註3)荷蘭的全職與兼職職員的制度與文化和台灣不盡相同。在荷蘭,多數工作職位是以小時數來算,全職跟兼職(part-time)職位則以每週 35 小時做分界,薪資跟福利上並沒有太大的差異,私部門的全職薪資比兼職平均多 7%,公部門則是完全沒有差別。(資料參考:DutchNews)

註4)資料來源:VOX■

文章出處轉載至:本文收錄於英語島English Island 2015年5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