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校園霸凌事件專業調和及調查人才庫進階研習(北區)計畫
教育部
主旨:檢送本部「114年校園霸凌事件專業調和及調查人才庫進階研習(北區)計畫」1份,請貴單位薦派人員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部114年2月13日函頒之校園霸凌防制整體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計畫如附件1):
(一)第1梯次:
1、研習時間:114年(以下同)6月7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下午4時30分。
2、研習地點: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366號)。
(二)第2梯次:
1、研習時間:6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時至下午4時30分。
2、研習地點: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先鋒國際研發大樓(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46號)辦理。
(三)參加人員為113年以前取得生對生人才庫資格之委員及現任辦理校園霸凌防制業務之主管與承辦人員,錄取順序如下:
1、有實際經驗並完成生對生調和或調查案例者優先。
2、無實際參與經驗卻有意願精進調和知能者。
3、現任中央、各地方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辦理校園霸凌防制業務之主管與承辦人員。
三、請各校薦派參訓人員至多2名人員參訓(推薦表如附件2),推薦報名作業請自即日起至5月19日(星期一)前完成,步驟如下:
(一)請將人員推薦表核章掃描,上傳網址:https://forms.gle/6jg12qmcNvgZLrGk8。
(二)請務必通知推薦人員於5月19日(星期一)前於網址:https://forms.gle/HA6RRVhf9uRVvBam8,完成報名作業,未完成者視同未報名,無法參訓。
四、研習錄取情形將由承辦單位於研習前3至5日以電子郵件通知,錄取參與之學員應全程參與,完成研習將發給研習時數證明。
五、請給予參訓人員公(差)假並依規定核支參訓人員差旅費。
六、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吳瑞珈教官,電話:(02) 27208889分機6444。
連結1: 推薦表核章掃描上傳網址(https://forms.gle/6jg12qmcNvgZLrGk8)
連結2: 推薦人員報名(https://forms.gle/HA6RRVhf9uRVvBam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