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 112-1 期中辦理課程退選時間及相關規定 普通校園公告2023-11-06陳美淇 公告 112-1 新竹期中辦理退選時間及相關規定 期中考後三週內(第10~12週-11/6~11/24) 可辦理退選: 1、欲辦理退選學生之學分數低於下限(日間部四技:一~二年級16學分、三~四年級9學分;進修部四技:9學分;研究所至少應修一門課程),則不可以辦理退選。 2、網路無法退選,請至教務組填寫退選單,經系主任同意簽章後再至教務組辦理。 新竹校區新竹校區教務組 學校首頁 公告列表 關閉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