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和急性腸胃炎怎麼分辨?
★什麼是食品中毒?
食物中毒的症狀,通常比急性腸胃炎更嚴重,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發病時間
食物中毒通常在食用被污染的食物後幾個小時內(1-36小時內)就會發作。
急性腸胃炎的發病時間則可能更長,甚至在幾天後(24至72小時左右)才會出現症狀。
★症狀不同
食物中毒的症狀通常比急性腸胃炎更嚴重,可能會出現發燒、血便等情況;腸胃炎則不太會發燒,所以如果有發燒,就可能要懷疑不是腸胃炎。
急性腸胃炎常見的症狀有:
噁心、嘔吐、腹部絞痛、腹脹、腹瀉(次數可達一至數十次)。
食物中毒的常見症狀為:
1.噁心:噁心可能會因為腸胃蠕動變得緩慢而加劇。
2.嘔吐:頻繁嘔吐,並且無法保持液體攝入。
3.腹瀉:大便稀少而帶大量水分,甚至帶血,24小時內3次或以上的這種排便狀況,就是食物中毒的典型症狀。
4.腹痛和痙攣:毒素侵襲胃壁、腸壁,導致發炎、疼痛。
5.發燒畏寒。
6.脫水的症狀:過度口渴、口乾、排尿很少或沒有排尿;虛弱、疲勞或頭暈。
7.神經系統症狀:如視力模糊、肌肉無力和手臂刺痛。
★造成食品中毒的主要病因物質是什麼?
1.細菌:常見的致病菌有腸炎弧菌、沙門氏桿菌、病原性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仙人掌桿菌、霍亂弧菌、肉毒桿菌等。
2.病毒:如諾羅病毒等。
3.天然毒:包括植物性毒素、麻痺性貝毒、河豚毒、組織胺、黴菌毒素等。
4.化學物質:農藥、重金屬、非合法使用之化合物等。
★常造成食品中毒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1.食品加熱處理不足。
2.食品未妥善保存。
3.食品調製後在室溫下放置過久。
4.生食與熟食交叉污染。
5.烹調人員衛生習慣不良。
6.調理食品的器具或設備未清洗乾淨及水源被污染。
7.誤食含有天然毒素的食物。
★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
1.要洗手:調理食品前後都需澈底洗淨,有傷口要先包紮。
2.要新鮮:食材要新鮮衛生,用水也必須乾淨無虞。
3.要生熟食分開:用不同器具處理生熟食,避免交叉污染。
4.要澈底加熱:食品中心溫度超過70℃ 細菌才容易被消滅。
5.要注意保存溫度:低於7℃ 才能抑制細菌生長;已烹調食品,或是易腐敗食品及其原料,則建議於5℃以下保存,室溫下不宜放置過久。
★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之處理方式為何?
1.發生疑似食品中毒症狀時應迅速就醫。
2.保留剩餘食品檢體(密封並留存於低溫冷藏,不可冷凍),並儘速通知衛生單位。
3.醫療院(所)發現食品中毒病患,應在24小時內通知衛生單位。
★一般的食物中毒個案,若情況不嚴重,除了就醫,還有以下方式可以緩解症狀:
1.讓身體多休息:給自己足夠的時間休息,通常會在約48小時內恢復。
2.催吐:如果吃下食物的時間不長,在1~2小時之內,毒物還停留在胃內,可以試著把毒物吐出,減少毒素吸收。
3.補充大量水分和流質食物:若是頻繁上吐下瀉,身體會迅速失去水分而導致脫水。如果很難一次喝下大量的水,就經常小口喝水,也可到藥局購買口服電解液,維持水分及電解質之平衡。
4.少量多餐、飲食清淡,讓腸胃休息:不要吃過多食物或大量固體食物。在出現噁心和嘔吐後,除液體食物外,等幾小時再吃別的食物。
5.飲食禁忌:辛辣、油膩、含糖多、高纖、加工調味的食品;乳製品、果汁、含咖啡因和酒精的飲料;也不建議飲用運動飲料,以免攝取過多糖分,加劇腹瀉。
6.勿服用非處方止瀉藥:因為會延長腸道內容物留滯時間,可能會助長人體吸收毒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