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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新竹校區應屆畢業生第二梯次可領學位證書名單
符合第二梯次領取學位證書資格者,即日起請至新竹校區教務組領取。
一、領取時間 : 週一至週四 上午 9 點 至 下午 4 點。
二、繳交近期證件照一張,不可與學生證上相同(請攜帶學生證查驗),證件照背面書寫科系、姓名、學號,未繳照片者無法領取學位證書。
三、學位證書須本人親自簽領,非本人需附委託書。
四、碩士班:請自行向各所辦公室詢問索取離校程序單辦理(需於114年7月31前完成)。
※自113學年度起核發中英文學位證書,日後若有需要申請遺失補發,則另依校內各項證明文件申請表上之規定,分別申請中文版學位證明書或英文版畢業證書,並負擔應繳之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