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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
114學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
說 明:
一、 依據南投縣政府114年8月21日府教學字第1140194395號函辦理。
二、 凡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
三、 申請資料由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造冊併同相關佐證資料彙整,免備文逕寄(送)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魯名凱輔導員收「信封上請註明:(114-1南投縣中等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另申請名冊電子檔請寄至wmj6526@hips.ntct.edu.tw信箱,主旨請註明:「(學校名稱)114-1南投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電子檔檔名:「(學校名稱)獎學金申請名冊」。
四、 旨揭錄取名單經審查通過後將另函通知獲錄取學校,無論錄取與否,所送表件不再退還。
五、 私立學校設有國中部者請學校協助轉知訊息。
六、 倘有任何疑問,可洽詢南投縣信義鄉信義國小王民珍校長,聯絡電話:(049)27912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