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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校區114-2學期學雜費減免及放棄拉近公私立差距減免等相關申請作業即日起至115年2月6日止
一 、教育部學雜費一般減免項目---(申請繳交項目請參照附檔-申請表內容)
1.軍公教遺族子女、給卹期滿軍公教遺族子女
2.原住民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低收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
5.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
二、放棄拉近公私立差距學雜費補助
1.日間部欲申請校外補助,放棄【拉近公私立差距學雜費補助】1.75萬元補助,改換學雜費全額繳費單,請出具日間部放棄切結書。
2.進修部114-2學期註冊繳費單會先以【拉近公私立差距學雜費補助】方案減免50%學分費,欲申請校外補助,放棄【拉近公私立差距學雜費補助】50%(上限1.75萬元)補助,改換學雜費全額繳費單,請出具進修部放棄切結書。
以上申請請備齊申請資料到學務組申請,承辦人洪郁茜老師
申請期限至115年2月6日止
<<相關申請表格亦可到學務組領取紙本表格填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