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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教育部學產低收入戶獎學金申請相關辦法
114-2 教育部學產低收入戶獎學金
即日起至115. 3. 13 (五) 截止 (逾期不受理)
申請條件
1. 只限低收入戶學生 (不含中低收入戶、延修生、研究所學生)
2. 前學業成績達60分以上附成績單,新生(一上)免附
3. 獎學金:
五專前三年:每人新臺幣四千元
大學、專科學校及五專後二年:每人新臺幣五千元,於學期末入帳。
4. 申請時間:每學期開學初
檢附資料
學產低收申請書-至課指組領取 (表單內學生簽章處 可簽名或蓋章)
獎學金將轉帳至學生個人帳戶,首次申請者,請提供本人郵局或銀行帳號影本
附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新生(一上)免附成績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