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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114學年度第2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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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園公告
  • 2026-03-11
  • 洪郁茜 公告
明:
  一、 依據屏東縣政府115年3月2日屏府教管字第11500577731號函辦理。
  二、 屏東縣政府為培育該縣高科技產業人才,獎勵就讀該縣高科技產業相關科系優秀學子,特設置優秀學生獎學金。
  三、 旨揭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對象:凡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大學部、研究所、博士班在學生,就讀「智慧農醫」、「綠色材料」、「太空科技」及「半導體與其他新興科技」等領域相關科系,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甲等)以上者,得申請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114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期間為115年3月1日(星期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星期二)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方式:請申請人依須求填寫「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交由各校初審核章後,請各校協助彙整學生所送表件,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編列「114學年度第2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名冊」,各學校於115年3月31日(星期二)前,免備文,向屏東縣政府提出申請。未依規定者,如證件不齊、未經系所、學校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等,概不受理。
     (四)旨案獎學金每名3,000元,大學部學生60名,碩士班學生20名、博士班學生10名等總計90名,由審查小組審定,依申請者學業成績先後排序審定發給。
  四、 申請資料紙本寄送方式: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含獎學金檢附資料)」及其相關證明文件等紙本資料請掛號郵寄或逕送至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教務處(地址:90077屏東縣屏東市和平路429號;電話:08-7663916#128),信封上請註明「○○學校申請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獎學金」或「○○學校申請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教師進修補助」。
     (二)「114學年度第2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名冊」、「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進修補助申請名冊」可編輯電子檔請寄至指定信箱:pthtiedu@gmail.com;信件主旨請註明「○○學校申請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獎學金」。
  五、 檢附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及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名冊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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