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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112學年度第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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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園公告
  • 2024-02-20
  • 蔡淑芬 公告

一、 依據雲林縣政府113年2月15日府教學二字第1132410912號函辦理。
  二、 申請日期:自113年2月15日起至113年3月30日止。
  三、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四、 每學期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如下:
     (一)國民中學:學生300名,每名新台幣1,500元。
     (二)高級中學(含職校):學生125 名,每名新台幣2 ,000元。
     (三)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100名,每名新台幣3,000元(五年制專科學校前3年視同高中職校標準核給)。
  五、 旨案自本學期開始採線上申請,欲申請學校初審完畢後,填具完整申請資料核章後,上傳至系統(https://eservice.yunlin.gov.tw/)(如附件),申請程序說明如下:
     (一)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以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確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請勿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每頁加蓋學校證明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另申請表及導師證明請加蓋學校關防。
     (二)申請介面的電子郵件欄位與電話欄建議一個填學生、一個填學校承辦人,申請完成後兩邊會同時通知申請完成。
     (三)校內審查部分,申請學校須上系統點選初審通過,學生申請資料會於府端複審出現,請申請學校特別注意。申請學校須寄初審帳號需求單(上學期已申請過學校無須再送)至哈瑪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專案助理信箱:(peihualin0324@mail.hamastar.com.tw)。
  六、 旨揭相關申請要點及表件可逕自該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布告欄下載(https://education.ylc.edu.tw/)。
  七、 倘有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詢哈瑪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專案助理,電話:07-536480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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