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
說 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1月29日衛部救字第1150003065號函辦理(影本如附)。
二、 如有需急難救助之個案,請協助貴屬轉介;相關未盡事宜,請逕洽該協會諮詢(電話:04-24810389)。
三、 檢附「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函」、「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影本各1份供參。
正本: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各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不含北高新北臺中桃園五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