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各級學校生對生霸凌事件專業調和及調查人才庫回流訓練(北區)計畫
教育部
主 旨: 檢送本部「115年各級學校生對生霸凌事件專業調和及調查人才庫回流訓練(北區)計畫」1份,請貴單位薦派人員參訓,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本部114年2月13日函頒之校園霸凌防制整體計畫辦理。
二、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計畫如附件1):
(一)第1梯次:
1、研習時間:115年8月14日(星期五)。
2、研習地點: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臺北市南港區南港里重陽路366號)。
(二)第2梯次:
1、研習時間:115年8月22日(星期六)。
2、研習地點: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臺北市大安區民輝里忠孝東路三段1號)。
(三)參加人員為114年(含)以前取得生對生人才庫資格之委員及現任辦理校園霸凌防制業務之主管與承辦人員,錄取順序如下:
1、有實際經驗並完成生對生調和或調查案例者優先。
2、無實際參與經驗卻有意願精進調和知能者。
3、現任中央、各地方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辦理校園霸凌防制業務之主管與承辦人員。
三、 請各校薦派參訓人員至多2名(推薦表如附件2)。本案北區研習優先錄取連江縣、金門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宜蘭縣及桃園市轄內學校薦派人員;如有餘額,再錄取其他縣市學校薦派人員。
四、 推薦報名作業請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24日(星期五)中午前完成,步驟如下:
(一)參訓人員推薦表請核章掃描並上傳本部霸凌人才庫系統(網址:https://reurl.cc/5XkZKy)。
(二)請務必通知推薦人員於115年7月24日(星期五)中午前至教育部人才庫系統(網址:https://reurl.cc/WzaMOO)進行報名,未完成個人報名者視同未報名,無法參訓。
五、研習錄取情形將由承辦單位於研習前3至5日以電子郵件通知,錄取參與之學員應全程參與,完成研習將發給研習時數證明。
六、請薦派(或服務)單位給予參訓人員公(差)假並依規定核支參訓人員差旅費。
七、如有研習相關疑義,請逕洽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吳瑞珈教官,電話:(02)27208889分機1296;或有報名疑義,請逕洽本部霸凌人才庫系統管理聯絡專線朱小姐,電話:(02)26215656分機52095。
連結1: 參訓人員推薦表請核章掃描並上傳本部霸凌人才庫系統(https://reurl.cc/5XkZKy)
連結2: 報名連結(https://reurl.cc/WzaMO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