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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修業門檻

飛機系統研究所規定之二項畢業門檻能力

a.        發表論文:至少發表一篇期刊或是有審查制度之研討會文章。

b.       碩士論文:畢業前需完成碩士論文,並經3位助理教授以上(至少一位校外學者)審核通過。

c.        飛機系統工程研究所修業期限以四年為限。畢業學分數為30學分,而論文學分數為6學分;研究生必須每學期選0學分4學時之書報討論課程,以提昇學生之論文研究與創作能力。

d.       碩士生於預計論文學位考試時間之一年前應擇定指導教授,需為本院專任助理教授以上。

e.        碩士生應提出學位論文計畫審查,由指導教授簽字同意方為通過;通過學位論文計畫審查後,方可提出論文學位考試申請。

f.        碩士生在申請學位論文考試時,需提出就讀本所期間,已在有審查機制的期刊或研討會發表一篇以上()之學術論文。

g.     ISO9001標準訂定畢業作業流程每位研究生必須於畢業前至少於國內外著名學刊或有審查機智之研討會發表一篇論文,以提昇學生之論文研究與規劃能力。